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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关于校办经济实体会计年度报表委托社会审计的若干规定

作者: 时间:2008-06-27 点击数: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其下属单位所属、所办或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公司和设置财务帐目的各种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济实体)。

第三条 学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会计年度报表审计,是学校采取多种审计监督形式,补充审计力量不足的一种方式,是学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和职责。学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有关审计业务,由学校审计处统一办理和管理。

第四条 会计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个别会计报表审计和合并(或汇总)会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个别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第五条 会计报表审计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及其主要债务人,坏账处理及坏账准备提取方法;

2、存货计价方法和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方法,存放时间超过3年的存货;

3、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主要内容和摊销方法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方法;

4、长期股权投资的项目、持股比例、核算方法和减值准备提取方法以及投资损益的确认;

5、固定资产的主要类型、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提取方法;

6、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及其投资情况、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方法;

7、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要内容、账龄3年以上数额及主要债权人;

8、应缴税金的税种、税率及本年发生额、年末余额,所得税调整事项;

9、退税、税收返还、减免税政策及财政资金拨付情况;

10、证券、期货、外币交易占用资金、损益确认和浮动盈亏情况;

11、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由、金额以及本年分配利润政策及执行情况;

12、提供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有关事项;

13、企业资产或债务重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事项的决策、实施情况,及其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

14、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和职工内部退养情况,以及对企业报表的影响;

15、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其它执业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七条 被审计单位发生以下行为之一,学校可以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1、拒绝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提供虚假的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和文件;

3、在审计中不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配合注册会计师审计,妨碍注册会计师执业;

4、授意或强制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审计报告。

第八条 对需要对外委托审计的事项,由审计处拟定委托审计工作方案和委托审计协议书办理相关的委托审计业务手续。

第九条 审计处在办理对外委托审计业务时,应认真筛选出2个以上的社会审计机构,在充分考察与比较其资质、质量、信誉、服务态度与执业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委托审计机构,并办理委托业务。审计费用由学校支付。

第十条 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审计处应派出专职审计人员参加社会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审计的全过程,掌握和了解审计中的信息情况,负责社会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协调,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确保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 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任务结束后,应按委托协议条款履行协议内容及要求,并直接向审计处提交审计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委托审计书要求对社会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复核,并出具审计复核确认书,表明对社会审计机构所提交审计报告真实性的意见及建议,并将复核确认书与社会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一起送校领导审批签发。

第十三条 审计处要监督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报告和审计复核确认书中的意见和决定,必要时可进行后续跟踪审计。

第十四条 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复核确认书中的意见及决定,并按照审计督办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审计处书面报告审计意见及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学校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支持审计处独立开展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并按审计要求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各单位按照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结论提供利润分配方案,报财务主管部门和主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未经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得擅自执行企业制订的个人收入与经营情况挂钩的内部分配政策。

第十七条 各校办经济实体会计年度报表应于次年130日前报送审计处。审计处自接收报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出具社会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三峡大学重要经济事项实行事前审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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